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中心实验室环境卫生、安全管理、样品间、档案室的内务管理的职责以及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程序适应于中心开展校准、检测、试验工作的实验室、样品间、档案室的内务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控制。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应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质量手册》Q∕YHO SG∕A-2013
GB/T1548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记录的控制 Q∕YHO SGXX
3 术语和定义
GJB 271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基础设施
组织运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体系。
3.2 工作环境
工作时所处的一组操作。
Q/YHO SG16-2013
注∶条件包括物理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环境的因素(如温度、承认方式、人体工效和大气成分)。
3.3 环境条件
系指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工作现场的条件。
3.4 危险品
危险品是指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以及高压气瓶等物品。
4 职责
4.1 实验室室主任负责本室范围内的实验室设施、环境卫生和工作秩序的日常管理,负责有关安全、健康设施的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
4.2 质量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的监督。
4.3 管理室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消防管理。
4.4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校准、试验实施内务管理的监督。
4,5 实验室人员负责本工作间的环境卫生和内务管理。
4,6 值日员负责责任公共区域卫生的打扫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实验室的内务管理
5.1.1实验室应换鞋入内,实验人员上岗或进入实验室工房时应穿戴工作服和工作牌。防止带入水份和灰尘进入实验室工房。
5.1.2 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检测、校准、试验区域。如工作需要,由接待方事先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中心人员的陪同下,办理登记手续才能进入。
5.1.3 实验室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按公共责任划分区域,由各专业
实验室卫生值日员每日对公共责任划分区域进行清扫或整理。
5.1.4 实验室工作间应做到日清日整,保持地面、桌面、仪器设备表面的整洁,由房间责任人每周一、三、五进行清扫,每月末对室内外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
5.1.5 实验室工作间的各种仪器、设备、样品、器皿等,应按定置摆放有序。摆放在有标识的区域内,非实验人员不得动用和移动检测、校准、试验仪器、设备和样品。
5.1.6 实验室工房内禁止吸烟、大闹、喧哗,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5.1.7 实验室工作间应随手关门,不得敞开门工作,保持室内工作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5.1.8 各实验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空调、去湿机等各种保证环境条件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查设施完好性和环境条件的符合性。
5.1.9 离开实验室工作房间时,应对电源、水源、空调、门窗进行检查,将门锁好。
5.2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5.2.1实验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且布局合理、取用方便,应由管理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确保其能够有效使用。
5.2.2 实验室走廊、楼梯、出口应保持畅通。
5.2.3 工作时,实验室工作间的门不得反锁,以防万一。
5.2.4 中心大门钥匙应由专人保管,不得擅自配置,因工作需要或者节假日或晚上需要加班,经中心主任批准后,通知钥匙保管人开门或
者在钥匙保管人处拿取钥匙开门。
5.3 危险品的管理
5.3.1 实验室所购置或领用的危险品应由相关实验室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5.3.2 危险品试剂不能摆放在敞开式实验架上,应置于隔离室或隔离柜内。剧毒品应保存在保险柜内,采用两人共管(两人保管钥匙、两人开启保险柜、两人取存、两人实验、两人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5.3.3 高压气瓶应按不同性质气体隔离,指定地点靠墙竖立固定存放。氢气、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瓶不能存放在易燃化学物品附近,与明火和加热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禁止日光直射,并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5.4 样品间的内务管理
5.4.1 样品工作间应建立样品交接手续,对样品的存放,取走应作好交接登记记录。
5.4.2 未经样品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样品工作间。
5.4.3 样品应分区保存,码放整齐。存放在有醒目标识的区域。
5.4.4 样品工作间环境应整洁干净,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和用品。
5.4.5 离开样品工作间时,应对电源、水源、空调、门窗进行检查,将门锁好。
5.5 档案室的内务管理
5.5.1未经档案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档案室。
5.5.2 档案应分类管理,案卷摆放整齐有序。
5.5.3 档案室环境应整洁干净,避光、防潮,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和用品。
5.5,4 离开档案室时,应对电源、水源、空调、门窗进行检查,将门锁好。
6 相关记录
本标准所产生的记录
1) 实验室人员来访登记簿
2) 实验室样品交接登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