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4/02/24 14:01:57 | 点击数:
光电信息集成与光学制造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开放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并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前瞻性。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强度一般为1-3万元,对优秀课题可适当予以增加。开放课题基金的使用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支配。

课题负责人应每年提交工作小结,年终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课题结束后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和成果报告。对于无阶段小结、一年内无论文(含已投稿论文)和年度报告,不按计划进度与内容完成的课题,实验室有权随时调整资助经费。开放课题须按获批课题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如需对原有研究内容或预期成果作重大修正时,须按照程序得到本实验室批准,否则实验室有权中断该课题基金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论文。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应归属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其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研究论文或专利在作者单位栏(除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外)必须署名“光电信息集成与光学制造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参考格式为中文:湖南文理学院,光电信息集成与光学制造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 常德,415000. 英文格式: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Hun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Photoelectric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and optical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hangde 415000,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