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并具有一定的基础性和前瞻性。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资助强度一般为1-3万元,对优秀课题可适当予以增加。开放课题基金的使用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支配。
课题负责人应每年提交工作小结,年终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课题结束后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学术论文和成果报告。对于无阶段小结、一年内无论文(含已投稿论文)和年度报告,不按计划进度与内容完成的课题,实验室有权随时调整资助经费。开放课题须按获批课题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和考核指标进行。如需对原有研究内容或预期成果作重大修正时,须按照程序得到本实验室批准,否则实验室有权中断该课题基金的使用或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论文。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应归属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和本实验室共有,其成果鉴定和报奖由双方共同办理。研究论文或专利在作者单位栏(除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外)必须署名“光电信息集成与光学制造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参考格式为中文:湖南文理学院,光电信息集成与光学制造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 常德,415000. 英文格式: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Hunan Province Key Laboratory of Photoelectric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and optical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hangde 415000, China)。